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同时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一、新劳动法工作满十年年假
10天。
1、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的天数为10天,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不计算在其中;但是,若当年该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则职工不能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年休假一般需要在1个年度内安排:有集中安排和分段安排两种方式。一般不跨年安排。但是,如果单位因为生产、工作特点等原因确有必要的,可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
3、当然,如果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等正当理由无法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必须经过职工本人同意,并对该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按照每日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单位是否仍须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此条款并未区分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无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谁,只要出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折算并支付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其次,法律并未规定职工享受年休假必须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相反却为用人单位设定了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义务。
劳动者未主动申请休年假并不等于放弃了休年休假的权利。
因此,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应休年休假天数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年假工资。
三、年假不休怎么办?
如果因单位的原因造成职工未休年假,则对职工应休未休年假的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有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有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就有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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