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工地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即使是临时工,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就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以后,就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
受雇个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2008年,王某某从四川老家到宁波打工,一直受雇于老板李某某在建筑工地上干泥工。今年年初,李某某承包了一商品住宅楼的建造工程。王某某在该工地上工作时,不慎摔下受伤,李某某以多处工程款未收回为由,一直不肯赔偿他的损失。王某某认为,依据法律规定,李某某雇佣了自己,现在自己受伤了,李某某应当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无奈之下,王某某以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为由把李某某告到了当地法院。
法院审理后查明,李某某是从宏远建筑公司分包了该商品住宅楼的建造工程,法院向王某某行使了释明权,像宏远建筑公司将自己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给没有任何建筑资质的李某某,依据法律规定,应该由建筑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如果李某某不肯赔偿王某某损失,他可以要求建筑公司按工伤待遇支付赔偿金。王某某听从了法院的建议,撤回了对李某某的起诉,改为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目前王某某顺利地从建筑公司处拿到了工伤待遇赔偿款。
链接:为保障建筑工地、矿山等地打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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