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并没有特别规定孕妇有额外的休息时间,孕妇同其他员工的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无差别。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夜班劳动,也即不能安排其加班或者夜班上班,这是对孕妇的额外保护规定。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在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孕妇上夜班劳工法规定
怀孕7个月以下的,关于夜班安排,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主要看你跟用工单位的协调了,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下的女职工上夜班。但《劳动法》规定了: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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