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第三次合同并不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往往只能说是如果劳动者没有特别要求的第三次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当然在签订之前是需要双方进行同意和确认的并不会自动转换。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利弊
劳动合同都会有期限,对于劳动者而言,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希望能够知道合同的期限,这样就能够知道自己履行的合同到底是有多久,想要换工作也可以根据合同期限。那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有何利弊呢?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企业的选择性很大,如果发生效益不好或其他原因,可以直接不和员工续签,对员工也有好处,员工想换工作的话可以直接换,避免企业不放人。但是一年一签容易出现违法情况,比如签订两次后,第三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容易出现单位借口不给买保险的情况。
二、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后果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后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也属于法律保护的关系。具体后果如下:1、双倍工资的惩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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