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调离原岗位的职业病职工是否给予补偿
时间:2023-05-07 18:15:16 3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调离工作岗位,职工转移后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应当到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紧急情况下,如果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清单》的规定,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住院职工的伙食补助,受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因工负伤的疾病的,基金的具体支付标准由统筹区人民政府规定,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工伤职工康复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如有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符合职业病鉴定程序的要求。当事人向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以及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职业病诊断鉴定室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鉴定有关材料进行复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应当通知当事人补正。必要时,由第三方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室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选派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应当对鉴定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如有异议,应注明

4.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被评估人的职业接触史;工作场所监测数据、相关检验数据等一般信息;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参加鉴定的全体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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