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雇佣超过60岁的临时工,但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雇佣合同。按照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超过此年龄的员工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以雇佣的方式继续工作,并且不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雇佣临时工是否申报个税
要缴纳的,但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情况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按月定期支付报酬。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情况2: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也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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