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工资如下:
2、法定节假日如果没有加班,那么就是带薪休假;
3、具体工资还要根据那么签约的劳动合同来计算。
节假日的加班时间规定如下:
1、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企业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到底要支付几倍的工资
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虽然,根据劳动法五十一条的规定,在法定休假日期间,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是300%的工资报酬而不是300%的加班工资,所以该300%的工资报酬已经包括了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内不工作也应该支付的100%的报酬。所以只要支付300%的工资(200%加班费+100%的正常工资)。另一种观点认为: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是300%的加班费,根据第五十一条,所以企业要支付400%的工资(300%加班费+100%的正常工资)。在实践中采用了前一种观点。很多地方法规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把300%界定为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把300%界定为加班工资,笔者认为,地方法规的这种界定是因为受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影响,没有作为上位法的劳动法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一规定可以作为法定休假日只支付300%的报酬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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