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休假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休假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 伤 休 假 工 资 如 何 计 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伤休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
1. 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不能自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因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工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 工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
因此,工伤休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的,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计算方式。
总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伤休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明确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支付,而工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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