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遣散费根据劳动合同规定,您是否仍支付当月工资
:经济补偿是工资以外的补偿,因此在支付正常工资的同时给予相应的补偿,而补偿金的支付并不影响工人获得正常的劳动报酬。因此当月工资计算
工作交接时支付遣散费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部门报告,应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
雇主应将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将来参考
解雇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1协商终止经济补偿金=工作年×月工资(如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
终止的经济补偿=工作年×月工资+医疗补贴(不低于6个月工资,大病50%,绝症100%)
<3经济补偿不称职薪酬=工作年限×月薪(如果超过12年,则按12年计算)
<4客观变化经济薪酬=工作年限×月薪
<5经济裁员经济薪酬=工作年限×月薪
<6补偿=原经济补偿+额外经济补偿(原经济补偿的50%)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少于六个月,则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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