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商店被拆除时,谁应该支付遣散费?1。遣散费是用人单位终止与同一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向劳动者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
2。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在依法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这种情况一般处理如下:
(1)按合同约定;(2)无合同工作两年,单位违法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公司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三)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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