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件工资没有底薪旷工一天扣三百合法吗
计件工资没有底薪旷工一天扣三百不合法。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没有完成定额的任务,公司也是应该支付给最低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旷工一天应当指扣除当天的工资,扣三天不合法。
二、计件加班费怎么计算
计件加班费的计算应当按照计件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按照计件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的,则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计件工资的计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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