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同时专门拨出经费,为劳动者提供特定项目的专门培训。
一、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服务期的规定有哪些?
服务期的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三、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不需要赔偿。双方约定服务期的,员工辞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当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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