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除或者拖欠。扣除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正当理由扣除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除法定的工资扣除外,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减薪:(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和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员工只能享受病假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可以减少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工厂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工厂条例》规定,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劳动者可以处以罚款(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扣除标准)的,企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有关。当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职工事假应减少的工资
(2)公司是否可以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扣除职工工资
,雇主不允许扣除工人的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应当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需要代扣的赡养费和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公司不能无故扣除职工工资,但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则单位可以扣除职工工资。当然,在这个时候,我们还需要区分扣除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如果扣除不合法,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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