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签劳务合同吗
时间:2023-02-15 17:40:52 2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

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去处理

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书面凭证。如果当时没有签订,也应在劳动关系建立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出这个时间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好

劳动和劳务合同相比劳动合同更好。因为用人单位需要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缴纳社保,需要保障其享有获取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等权利。其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法律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和劳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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