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劳务派遣是否需要调动个人档案
劳务派遣不需要调动个人档案。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派遣工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能开具吗
劳务派遣工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能开。
但劳务派遣工的工作证明应该是派遣单位开具,即与劳务派遣工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开具。实际上班的单位不是劳务派遣工的单位,劳务派遣工只是被单位派驻在现在的工作地进行工作而已。
即使实际上班的单位给劳务派遣工开具了工作证明,也不能认定劳务派遣工和这个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劳务派遣者的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动合同法》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因此,劳务派遣者的工资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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