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收16岁以下员工需要签订何种协议
签订的协议通常是一种社会实践形式。非学校组织的,一般属于童工范畴
在中国,童工是指与单位或个人有劳动关系,从事经济上有利可图的劳动或个体劳动的青少年和16岁以下儿童。年轻工人是指年龄超过上述儿童年龄但未满18岁的工人。在世界所有地区中,亚太地区的童工数量最多,超过1亿
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制定、记录并保留旨在救助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有效传达给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公司还应为这些儿童提供足够的支持,使他们能够接受学校教育,直到他们超过上述规定的儿童年龄,记录和维护与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有关的政策和措施,该建议旨在促进满足当地义务教育条例年龄要求或在校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并将其有效地传达给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公司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方法,以确保在上课时间不使用儿童或年轻工人
此外,日常交通(工作场所和学校之间),这些儿童和年轻工人的上课时间和工作时间加起来不超过10小时。公司不得将儿童或年轻工人安置在工作场所内外危险、不安全和不健康的环境中,私营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不得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禁止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创业和从事自营职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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