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如果没有给出具解除证明,可以就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不予认可。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调岗需要协商一致,如果孕妇不同意调岗,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原合同履行。
女职工怀孕后单位可以单方面调岗降薪
女职工怀孕后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调岗降薪,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要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变更。所以,即便单位确实是出于保护孕期女职工进行调岗和调薪,也需要在与女职工协商的前提下进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全文4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