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解决。首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或提交书面投诉。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加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2.如果不想通过电话举报,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3.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他们会依据《劳动仲裁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加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审理程序和裁决效力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律师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应遵循依法、公正、及时、裁决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实行一级裁决制度,即由仲裁裁决机构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之,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或提交书面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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