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占工资总额比例为百分之十四。应付福利费百分之十四的计算基数是“应付工资总额”。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准予扣除。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5、其他福利待遇。
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是怎样的
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包括:
(一)职工困难补助费;
(二)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
(三)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
(四)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
(五)职工个人福利补贴;
(六)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七)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全文4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