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必须扣工资?
时间:2023-04-03 11:20:32 2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劳动合同中未对此作约定,而用人单位又无证据证明劳动者造成的损失的具体数额,则不可以克扣劳动者工资。

一、辞职的工资结算按工作日还是天数

1、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2、劳动者依法提起申请的离职,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并结清工资;

3、劳动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资违法;

4、发生争议了,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足理由证明劳动者交接工作没做好,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克扣工资。根据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鉴于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离职当日一次性支付清的工资。

二、浮动工资可以随意扣除么

自然是不可以的,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自定扣工资政策涉嫌违法。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5、此外,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或者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三、个人工厂自离要扣多少天的工资

职工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不得自己随意进行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如劳动者时自动离职然后因为他们的这一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就进行可以扣工资,但需要承担造成损失的相关举证责任。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工厂自离扣工资的天数不能多于6天,而且是在员工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工厂损失的,才可以进行扣工资,不然扣工资就是不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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