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日期顺延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顺延的具体情形是,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5、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二、工伤能否终止合同
若当事人的工伤复发,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等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三、孕妇被辞退后有何补偿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按照你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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