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的工资应确定为临时(初始)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毕业生、本科生、试用期的临时工资,企业接受的新员工学徒期和熟练期,由企业按照妥善处理各类员工工资关系的原则安排确定,以上人员见习、熟练期内,定级档工资按以下规定和本人工作能力及业绩确定
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档工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京财资[1990]1号文件执行
毕业生档案工资为企业工资标准13级;大专毕业生为十三年级大专生;学习3年以上者,要求英语三级;本科2年以上学历和大专1.5年以上学历为14年级,即职业高中毕业生、职业学校派到实习岗位的毕业生和派到干部岗位的毕业生。定档工资为副14级;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学校毕业生被安排为劳动者的,企业同类工种的工资水平,按照工科学校二年以上毕业生工资水平等级档案确定,分级档工资是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第四级;二年以下为三级,困难岗位优秀或招收困难(不超过总数的10%)的可加半级,差的可减半级,学徒期为三年,定级档案工资为四级副职;如果学徒期为两年,则等级工资为三级。对于少数优秀(不超过总数的10%),可以高于半级,而贫困人口可低于半个级别
档案技术工人工资为三级正
修订前后
干部工资标准对照表
学历
修订前
修订后
博士生工资标准学生12级(82.84)
11级(100.103)
硕士生12级(76.78)
11级(94.96)
研究生(双学士)
13级(70.72)
12级(82.84)
之前修订后的大学毕业生为13级副职(65.66)
大学毕业生
P>14(60.61)
<P>13级(飞鸟二世学院毕业生
14级(55.56)
副13(71.72)
三岁以上副年级14(60.61)
大专14年级(76.78)
本科二年以上普通生和专科一年半以上学生
十五(51.52)
十四(66.67)
职业高中、职业学校毕业生
实习岗位;15级副职(47.48人);根据同类人员的实际情况,上级14级副职(61.62)按修订前后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对照表进行分级>两年及以上学历
三级副职(47.48.49)
四级副职(61.62.65)
两年以下学历
二级副职(43.41)
两年以上学历>三年学徒制三年学徒制《见习上岗人员工资待遇通知》(京灵力法字[1991]370号,1991年10月4日)
京灵力法字[1991]370号,199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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