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一周不签合同有工资吗P>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无论劳动合同是否签订,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但不续签的。在此期间,双方实际履行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只是缺少书面合同的形式要件。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如何认定实际劳动关系?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义务和可能承担的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自己的招聘管理不规范,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在用人之日建立的,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难以确定用工日期,难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了使劳动者能够通过司法程序顺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发布了《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三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第三,工人提供的劳动力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本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参考的下列文件: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二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和《服务证》可以证明其身份;三是员工填写的《登记表》和《申请表》;考勤记录;第五,其他工人的证词。以上第1、3、4项相关证明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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