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保护政策问题解答
时间:2023-05-01 18:51:08 1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女职工保护政策问题咨询解答指南:

1.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适用范围。

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适用于我国境内全民、集体企业、民办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乡镇企业、农村联户企业,私人企业和城镇街道企业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军队系统的单位及其职工可参照执行。

2.如何理解"矿山井下作业"?

答:矿山井下作业系指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的工作,如医务人员下矿井进行治疗和抢救等。

3.什么是国家规定的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答: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中规定的第Ⅲ、Ⅳ级的体力劳动程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4.什么是夜班劳动?

答: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时间从事劳动或工作。

5.如何理解"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答:一般都应执行本规定。对于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确有困难的,请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暂时扩宽执行,但要在较短时间内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本规定的要求。

6.为什么"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答: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7.流产休多长时间假?

答:女职工流产休假按劳险字(199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即"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8.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怎么办?

答:女职工违反了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待遇应按照计划生育规定处理。

全文8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女职工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新时间:2024-01-23 09:00:24
查看女职工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女职工 最新知识
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政策问题解答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政策问题解答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