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分为劳动合同制度范围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范围外的劳动合同;根据合同形式分为基本劳动合同和非基本劳动合同
法律咨询:
我现在在一家私营建材公司工作。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辞职。老板拒绝并威胁我,说我的工资被扣除了。扣除我工资的原因是我在生产过程中为她加工了错误的产品。他说如果我离开会被罚款。现在她接管了一批工程工作,非常需要我,所以你希望我在离开之前完成这批工作。你觉得我该怎么办?她这样做合法吗律师回答: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由于公司尚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立即通知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未支付的工资。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并补足社会保险
相关法律知识:
工资扣减是指雇主无正当理由扣减应付给工人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薪:(1)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有关。当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但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办发[1995]226号)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因职工事假等原因,相应扣减工资,“扣减”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即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全部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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