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需要注意:
1、试用期的长短;
2、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试用期的工资。
一、试用期到了不转正被公司辞退给补偿吗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试用期间也要签订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并且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签订试用期的合同,到时单方面解除彼此存在过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工作不满一年,要赔偿一年的工资。
二、签了合同不想做怎么办
签了合同不想干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可以辞职,但不得口头辞职。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应提前3天。此外,经协商一致,公司可以辞职,经单位同意,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当事人尚未开始工作,一般约定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法》有规定试用期必须要交社保吗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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