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固定工作时间是合法的,不定时工作制在工作总时间不变,工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企业的实际闲暇和忙碌调整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例如,闲暇时,一天工作时间可能只有6小时,忙碌时间可能是10小时,工作时间总数不变,工资水平不变,也没有加班费的烦恼。这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度,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工作后,一定会影响员工的休息,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必须超过总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使用者应支付加班费。
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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