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的清退对象
时间:2023-04-30 15:33:03 2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分流一般是工作岗位的调整,不会涉及到个人身份问题的。如果你原来是公务员,合并分流后应该还是公务员编制。

根据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各省委、各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在地税系统范围内实施公务员制度,调整和优化地税队伍结构,保证全省地税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制订的地税系统超编人员清理工作方案规定的要求:

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遵循“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序进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应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清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政策,确保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地方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下达的编制数,通过人员清理、干部向公务员过渡、空编考录公务员等办法,全面实施公务员制度,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

下列人员为清退对象

(1)临时工作人员;

(2)利用各种手段,假造招工招干手续人员;

(3)欺骗组织,更改本人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和调入地税系统时间的人员;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

(5)1998年以来,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

(6)截至本方案实施之日止,仍停薪留职的人员。凡被清退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原单位不负责安置。具体清退办法由省地方税务局制定。

对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人,一律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休手续;对参加工作年限满30年(197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不受年龄限制,本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由地级市和省人事劳动部门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为国家干部的在职人员;经省人事劳动部门授权由市、县人事劳动部门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为国家干部的在职工作人员。已参加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与省地方税务局于1999年

7月和1999年11月组织的地税系统现有干部国家公务员过渡考试的地税系统工商税人员与海口市农税人员,可不再参加过渡考试干部向公务员过渡。

全文8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临时工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新时间:2024-01-23 09:30:07
查看临时工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临时工 最新知识
针对国地税合并的清退对象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地税合并的清退对象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