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国地税合并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
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
二、国地税合并后哪些人将被清退
1、临时工作人员;
2、利用各种手段,假造招工招干手续人员;
3、欺骗组织,更改本人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和调入地税系统时间的人员;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
5、1998年以来,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
6、截至本方案实施之日止,仍停薪留职的人员。凡被清退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原单位不负责安置。具体清退办法由省地方税务局制定。
三、国地税合并有什么意义
1、有助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2、有助于纳税人办税便利化的提升。
3、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全方位提升。
4、有助于新时代税收征管流程再造。
5、国税地税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管理链条缩短,税费收入的规范性和执行上更加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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