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一个月后补签劳动合同的,还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十一个月。
一、忘记与员工签合同
忘记与员工签合同的补救方式为: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补签;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
二、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关系时不需要支付赔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
试用期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及入职的第二月开始,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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