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正常的孕检外,怀孕的女职工需要请假休养的,仍然要根据正常的请假流程办理手续,否则可能会构成劳动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这时,用人单位是有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而且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怀孕的女职工有以下请假要求:
1、请病假,需要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休假证明书。
2、请事假,需要得到单位的准许,否则可能构成旷工。
3、请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
一、孕妇请事假多长时间可以结束?
如果请事假较长的话,应该需要协商。关于事假的请假天数,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公司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限制,想请多久都可以。但根据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如果请假超过一定的时间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3、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二、职工怀孕期间工资是怎么算的
员工怀孕期间一直请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有相关的生产工资计算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依然是需要工资的具体的发放,通常情况下应当履行相关的请假的手续,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60%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发放。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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