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可以请保胎假。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女职工在孕期不能够适应原来的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进行减轻劳动量或者是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是安排夜班的劳动,并且应该在劳动时间之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一、孕期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二、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哪些保护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如下: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2、女职工经期不得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怀孕期间禁止的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4、女职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哺乳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未成年工人不得从事矿山、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7、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未成年工人进行健康检查。
三、劳动局与孕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能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全文7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