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员工在入职时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但公司发现后仍无法将其解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怀孕是女员工的基本权利,员工不需要向公司透露自己怀孕的情况。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怀孕并不属于需要了解的劳动者基本信息。因此,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或辞退员工。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解雇或辞退员工,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入职时隐瞒怀孕,但公司发现后仍无法将其解雇。因为怀孕是员工的个人隐私,是女员工的基本权利,员工不需要告诉公司自己怀孕了。
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怀孕不属于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劳动者基本信息,因此隐瞒怀孕不属于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如果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 工 怀 孕 入 职 , 公 司 能 否 解 雇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员工在孕期或产期,公司不得解雇。而如果员工在孕期或产期前已经入职,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当然,在孕期或产期,公司应当给予员工相应的产假或休息假,并在产假结束后恢复其工作岗位。
这段话强调了员工在入职时隐瞒怀孕并不属于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因为怀孕是员工的个人隐私,是女员工的基本权利。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如果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员工在孕期或产期,公司应当给予员工相应的产假或休息假,并在产假结束后恢复其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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