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量工作单位吗
时间:2023-02-20 11:11:42 3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一、兼职劳务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

兼职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可能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二、临时劳动用工合同可以签多久

《劳动法》上并没有临时用工及正式用工的概念。您所说的“临时劳动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概念比较接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可见,《劳动合同法》并未限制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期限,仅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三、企业怎么签订临时工合同

企业和临时工可以口头签订临时工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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