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双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阶段。双方均可申请调解或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方可受理并行使调解权。企业收到调解决定后受理调解申请的流程,是指受理调解申请的流程。调解申请可以由双方共同提出,也可以由一方提出,但必须经双方同意
在受理审查中,调解委员会主要审查三项内容: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争议案件是否在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内。调解委员会审查案件后,可以作出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并将决定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的首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实及其对调解申请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与争议有关的其他相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其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检查并阅读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争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4)进行调解。调解的实施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调解争议双方之间的分歧。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与方为争议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相关部门或个人也可参与
调解结果有两种。第一,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制定调解协议。第二,调解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做好记录,准备调解处理意见,并对争议提出相关处理意见。(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应自觉执行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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