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属于旷工,但旷工时间短,迟到没有劳动,没有报酬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无正当理由迟到的,还应当赔偿用人单位因迟到造成的经济损失。滞纳金的具体扣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规定。所谓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全体职工讨论制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的规章制度的法律内容。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要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需要变更时,公司应与员工协商后再进行调整。绩效工资是一种浮动工资结构,通过一定时期的绩效考核,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绩效进行评价,从而确定和影响分配标准。因此,当员工的考核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时,公司确实可以扣除绩效工资。但是,评价的依据、评价的过程和评价结果的适用必须是合法的。
鉴于法律规定,如果劳动争议请求涉及减少劳动报酬,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公司应首先证明员工知道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将导致绩效考核“不合格”;其次,公司应证明“不合格”对绩效有何影响,员工也要知道工资数额,即迟到将扣除多少绩效工资;第三,公司是否能证明员工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这些管理依据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都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要求。如果上述工作中有一个环节存在缺陷,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规则》,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期限的限制;但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提交。因此,员工可以在离开公司后一年内向公司索赔非法扣减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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