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由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计件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构成。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有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等。
一、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么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劳动报酬如何计算
计算劳动报酬的具体方式如下: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而月工资收入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工资和劳动报酬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1)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2)工资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包含内容不同
(1)劳动报酬:货币工资、实物报酬、社会保险
(2)工资总额: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计税项目,适用税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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