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受理条件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二、嘉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或提供申请材料。(1.核验身份;2.审核资料的完整性;3.根据询问表内容询问申请人;4.信息录入业务系统。)
2、受理(1.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3.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发证。发证人员根据申请人的选择,现场领取或者快递送达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嘉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定依据
国家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章第三节预告登记
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一)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二)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三)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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