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一、劳动者工资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在《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中进一步明确奖金的范围包括年终奖。因此,年终奖纳入工资总额,属工资性质。
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通常是基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通常会考虑本年度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劳动者的绩效考核情况来确定,年终奖的发放时间,用人单位可自行决定。
二、劳动者如何计算员工工资
(一)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二)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用,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三)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所以不是80%的工资,而是全额。
(四)《规定》第三条还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各种津贴、补贴等都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应当按你上月所的工资的全部支付。
(五)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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