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的工资可以代领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二、工资总额包括津贴和补贴吗?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其中,第四条明确,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
①计时工资;
②计件工资;
③奖金;
④津贴和补贴;
⑤加班加点工资;
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八条明确,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三、工资总额不包括哪些?
工资总额不包括: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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