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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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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和原来的工资是一样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职人员能够享受各种福利和假日津贴,那么工伤员工除了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和社会保险外,对于在职人员的福利和津贴是否可以一并享有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吧。问:我是某企业的员工,2003年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系六级伤残,至今无法上班。几年来,我除了按月享受相应的伤残抚恤金和“五险一金”外,单位里在岗、内退、退休人员都享受着各种福利、津贴(包括每年主要节日的福利),我却没有。请问:工伤人员能否享受在岗、内退、退休人员的福利、津贴答:《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你属于企业的工伤职工,可依法享受上述工伤待遇,但因与企业的内退、退休人员的身份有着明显的区别,据此不能享受企业专属内退、退休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你在2003年就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并被认定为六级伤残,至今无法上班,因此,你不属于企业的在岗人员,依法不能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当然,如果你和该企业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你所主张的福利待遇作出了约定,根据约定有权享受的话,你有权要求该企业予以兑现;如果没有约定,那些福利待遇是否发放由企业内部自行决定,你可向企业争取。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新员工入职年假 第二年才有。如果你是职场新人,进入一家新单位 第一年是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但是你之前已经在别家单位工作过,且连续工龄已满12个月,注意是“连续”,也就是说不能中断,比如你从2016年1月进入一家单位,工作了一年,2016年12月离职,2017年1月你又进入了一家新单位工作,那你在新单位的 第一年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你到2017年2月才进入新单位,则新单位 第一年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因为你的工龄不连续,具体判定工龄是否连续可以看你缴纳社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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