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2016年6月12日,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
二、休年假享受高温津贴吗
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第二种情况是企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因此,高温津贴的发放与是否休年休假关系不大,只要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企业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每月200元。
至于请病假、事假是否影响高温津贴的发放,根据上海市人社局的口径,对于请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职工的高温费,原则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
另需注意,扣除了高温津贴等项目后,职工每月实际拿到手的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有的用人单位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实际上“暗扣”了劳动者法定的最低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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