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前如何支付
受伤员工在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1.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接受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的,所在单位按出差到医院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批准后,受伤职工到统筹区域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本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2.职工因意外伤害、职业病需要停业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变,由所属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鉴定后,暂停原待遇,依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个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患事故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如果我的工资低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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