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果公布前如何支付工伤职工工资
在工伤认定结果公布前,单位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被认定为工伤的,单位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将停产留薪期间的职工工资补足至正常水平,职工因意外伤害、职业病需要停职接受工伤医疗的,停产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一般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应当停止支付原待遇,依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应认定为工伤的法律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场所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的人发生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四)职业病;(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上下班途中,(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认定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后48小时内,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死亡;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是被认定为工伤的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复伤的职工
但非工伤的,公司没有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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