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如何保护临时工
时间:2023-07-02 19:22:51 3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

重庆:“临时工”工伤赔偿应享受正式职工待遇

重庆市一工厂临时工遭遇工伤后,厂方不同意按照正式职工待遇给予补偿。在当地司法部门的调解下,历时一年的工伤纠纷终于得以解决,这名受了工伤的临时工,按照正式职工的待遇享受了各项补偿和补助。

余某系重庆长寿区八颗镇某厂工人,于2006年12月21日到该工厂工作。2007年5月3日他在冲床上操作时,右手食指不慎被截掉。事故发生后,该厂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6月3日,该工厂对余某的受伤情况进行申报,经长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7月18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确定为工伤八级伤残,对此结论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2008年初双方当事人就工伤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该厂提出余某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厂里的临时工,只同意支付余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20元,并起草了《工伤终结协议书》。余某认为工伤待遇太低,不同意签订此协议。几次协商不成后,2008年6月,余某来到长寿区八颗司法所,希望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介入调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颗司法所立即着手调查有关情况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提出:余某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其自2006年起一直在该厂工作,应视作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在工伤赔偿上应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同时,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还根据2007年重庆市制造业平均工资1485元/月,以及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有关规定,计算了余某受伤期间的经济补偿。

近日,双方终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该工厂支付余某经济补偿金148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91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850元,医疗期间的工伤津贴、住院期间生活补助396元,合计为25641元,立即兑现。

全文9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临时工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新时间:2024-01-23 09:30:07
查看临时工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临时工 最新知识
针对工伤赔偿如何保护临时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伤赔偿如何保护临时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