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拖欠工资的权利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未及时支付工资的,单位违法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他们不支付赔偿金,他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上诉。如果雇主没有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以下凭证:
(I)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支付记录(2)“工作许可证”、“服务许可证”和雇主向工人签发的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三)“登记表”和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四)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明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约或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人民法院依法发布支付令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下列支付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d、差额部分予以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4)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未按照本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从上述知识中,我们知道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因为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拖欠工资的行为他主动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在随后的劳动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如果您对上述问题有任何疑问,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全文7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