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时间:2023-05-05 10:41:21 3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

(一)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符合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条件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从业生育妇女,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5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00元。

妊娠妇女人工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按《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全文4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女职工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新时间:2024-01-23 09:00:24
查看女职工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女职工 最新知识
针对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