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任务主要任务有:从源头上对职工群众健康安全进行维护,开展宏观参与和企业基层的参与;开展调查研究反映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整改;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为职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
(1)制定工作计划,直接监督本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2)协助并参与上级工会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及时向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要求其派出调查组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向上级工会和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反映信息和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工会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5)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组织和教育职工行使劳动法赋予的检举、控告的权利,积极提出本单位纠正和预防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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