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以享受结婚假期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性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性享受护理假期140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流产假生育津贴有多少
流产假生育津贴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具体如下: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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