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期间如何安排工作岗位
时间:2023-05-05 04:30:23 1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哈尔滨市某制药厂女职工岳某,于1996年参加工作,并与该厂签定10年的劳动合同。2000年2月岳某生小孩,并按照厂里规定休产假4个月。当她上班时,原来的岗位已经被别人顶替,本部门领导不予安排工作。岳某认为,自己与工厂签定10年的劳动合同,同时按照规定休产假,单位现在不安排工作,就等于终止劳动合同。她多次找有关领导要求上班。但是,厂里一直没有安排她的工作。岳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2000年12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不安排女职工工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利是受国家保护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该厂虽然没有解除与岳某的劳动合同,但是不安排工作,不保障女职工的基本待遇,其性质是和解除劳动合同是一致的。因此,应予以纠正。

结论:企业撤销不安排岳某工作的决定,企业恢复岳某的工作。

全文4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女职工 最新知识
针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如何安排工作岗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如何安排工作岗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